不可以。死亡证明包括很多,派出所能开的只有死亡证明中的销户证明和火化证明。应该先到居住地居委会开具你与死者的关系证明,再到派出所户籍室开具“销户证明”,或者你可以复印派出所销户登记档案里的火化证明,销户证明和火化证明都可以当做死亡证明。
一、在家因病死亡的如何开具死亡证明
1、正常死亡:人去世后,要取得死亡证明书。在医院故去,由医院出具死亡证明;在家中故去,由街道办事处或派出所出具死亡证明。家属持该证明到附近医院保健科换取正式死亡证明。2、非正常死亡:包括因意外事故如车祸、工伤、煤气中毒等原因,和非意外事故如凶杀、自杀等原因去世的人。非正常死亡者应由公安部门出具死亡证明。这个必须要公安部门出具死亡证明殡仪馆才会接收遗体。3、死亡证明为一式三份,一份交由医院存档,一份交由派出所注销户口,一份在火化遗体的时候交由市殡葬管理所留存。4、开具死亡证明跟户籍地没有任何关系,不管户籍是哪里的在哪去世就是由当地开。需要注销户口再火化的。如果户籍不在火化地区可以不需要注销户口(比如户籍是在东莞的人在广州去世火化的,可以不需要注销户口也可以火化,但是广州本地户籍就必须先注销户口)。
二、死亡证明由谁开
对于死亡证明的办理,需要根据公民死亡情况才可以判断在哪里开具的,对于非正常死亡的公民才可以到派出所开具死亡证明。到派出所开具死亡证明,需要亲人或者监护人带上当事人有效的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资料)直接到派出所进行报备,对于特殊情况(交通事故等)还需要出具公安部门的有关证明再提出出具死亡证明的。而对于在家死亡、在医院死亡等情况就不可以到派出所办理死亡证明,需要由村委会或者医疗机构出具对应的死亡证明。死亡证明开具机构:
(一)在家中、养老机构、其他场所死亡者,由家属持本人身份证、死者身份证(或户口薄)、生前病史卡等资料,到户籍所在地的医疗机构(名单见附件)开具《死亡证明》。
(二)在医疗机构内或来医院途中死亡者,由负责救治的执业医师填写《死亡证明》。
(三)非正常死亡的,由公安司法部门按照现行规定及程序办理。
三、在家中死亡证明怎么开
1、基层组织(居委会、村民委员会、社区)出具死亡证明;
2、户口本;
3、家属身份证(去办事家属)。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持死亡证明、户口簿及死者的居民身份证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死亡证明是指:死于医疗卫生单位的,凭死亡医学证明;对公民正常死亡无法取得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的,凭居(村)委会或卫生站(所)出具的证明;非正常死亡或卫生部门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凭殡葬部门出具火化证明。公民在暂住地死亡的,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根据死者暂住地的户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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