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之后,若房产未能及时完成过户手续,那么在特定情况之下仍具备有效性。

假如离婚协议或者法院判决书已明确指出房产的所有权归属,并且此项条款并未违反任何现行法律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通常情况下有权力向对方请求协助办理相关过户手续。
然而,若出现特例状况,例如该房产正处于抵押、查封状态等,这将有可能对过户实施产生实质性的不利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