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管辖权的类型有:
1.地域管辖权,又称来源地管辖权,即一国要对来源于本国境内的所得行使征税权;(依据属地原则)
2.居民管辖权,即一国要对本国税法中规定的居民(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取得的所得行使征税权;(依据属人原则)
3.公民管辖权,即一国要对拥有本国国籍的公民所取得的所得行使征税,公民与居民的区别(依据属人原则)
来源地税收管辖权
所得来源地税收管辖权,是征税国基于有关收益或所得来源于境内的法律事实,针对非居民行使的征税权,是按照属地原则确立的税收管辖权。国家对税收管辖权的行使,不是以收入者的居住地或纳税人的身份,而是以其收入的来源地为依据,即只能对来自或被认为是来自本国境内的所得和财产行使征税权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条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条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各地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分别进行征收管理。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领导或者协调,支持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依照法定税率计算税额,依法征收税款。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协助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
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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