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应大幅度提高,具体由商业银行根据风险管理原则自主确定。
2、二套房贷款利率不低于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商业贷款一般情况下商业银行要在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6.55的基础上上浮10%,也就是7.21%。根据国家规定,二套房房贷利率应是基准利率的1.1倍。商贷的基准利率为6.55%(10年期),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为4.5%。
3、二套房贷的贷款利率的调整,为了让央行更好的控制信贷风险,降低房价,因此上调利率。第一套房贷利率基础上享受八五折。而第二套房的利率一般上浮10%,而且首付成数也相对较高。二套房的贷款利率调整可以有效的降低银行信贷风险。可以降低房地产价格的涨幅。降低房产的意愿,从而使高居不降的房价得到舒缓。缩小贫富差距。增进社会稳定。
对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购二套房,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低首付30%。央行新政中,利率水平交给商业银行根据客户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自行决定。这也意味着,此前整齐划一的二套房利率有可能出现分化。不过,新政落地十余天,记者采访获悉,岛城多数银行二套房利率仍然以上浮10%为主。
一、银行认定为二套房的情况
1、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
2、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
3、个人名下有全款购买的住房,再贷款购房;
4、个人名下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
5、首次购房使用商业贷款,再次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
6、婚前一方曾贷款购房,婚后以另一方名义申请贷款购房,但两人户口没有在一起;
7、婚后双方共同贷款购房,离异后一方再申请贷款购房。
法律依据:
《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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