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民收的提高,社会闲置资金的大量增加,为民间借贷提供了大量的资金来源,同时贫富差距的加大,市经济的繁荣,使社会资金需求量大增,所谓有求必有供,致使高利贷一直有其一定市场存在,究其深层次原因,不外乎以下几方面:
㈠自身需要
1、个人资金周转。许多人在急需资金而又借款无门的情况下,走投无路才选择了借高利贷。除了个人为了买房、买车或者孩子上学等急需资金外,还有一种现象是借款人赌博惨败后为了捞回本钱而不惜借高利贷。
2、扩大生产经营。在当前经济形势下,金融供给保障压力明显加大,一些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因扩大经营或者加快施工进度或者为避免停产、停工等急需生产资金,在权衡金融机构贷款门槛相对较高、手续较复杂,而民间却有大量剩余资金,融资较快的情况下,企业便向社会高息吸款,以求发展。正是企业方和出借方都相信企业通过这笔周转资金可以获得较大数额的利润,双方才达成了高利借贷的合意,各取所需。
3、高利回报为诱饵。借款人承诺高额的利息,出借人禁不住高利诱惑,慷慨借款之后,借款人却逃之夭夭,或者将钱挥霍一空,留给借款人一张借条,出借人到处追款无望,只能走进法院寻求帮助。
㈡外部条件
1、民间借款利率上涨摧生了高利贷。近年来,民间借贷的利率月息由原来的2分左右涨至3分到4分左右,甚至1毛,于是高利贷便披着民间借贷的合法外衣粉墨登场去赚取更高的利息。
2、银行借款手续繁琐助推了高利贷。近年来,银行不断提高贷款门槛,贷款要求抵押或担保,缺乏足够财产作抵押或者难以找到有实力的担保人提供担保的借款人,难以取得银行贷款,而且银行贷款需要逐级审批,少则十几天,多则个把月,更有甚者一些银行简单的贷款需要几个月时间,对于一些急需用钱的人来讲,银行并不能解燃眉之急,而不得不转靠高利贷。
3、民间借贷合法外衣掩盖了高利贷。民间借贷是民间资本的一种投资渠道,是民间金融的一种形式。自2003年以来,国家逐步放开了民间小额信贷的限制,并制定了一系列扶持政策,民间信贷产业得以快速发展。民间借贷由于缺少对民间借贷行为的监管,民间借贷反而成了培育高利贷的温床,很多放贷人已具有职业化和团体化性质,而且往往与非法活动交织在一起,在民间借贷的面具下还常常隐藏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非法金融活动,并可能以暴力手段追讨欠款。
4、缺乏有效地监管至使高利贷行为放纵。由于目前尚无专门法律法规对民间借贷进行明确规定,而高利贷总是披着民间借贷的合法外衣,致使相关部门的监管缺乏依据,无法监管,导致高利贷行为泛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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