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叔侄具有抚养和赡养的义务么
在通常情况下,侄子并无赡养叔叔的法定义务。
倘若侄儿出于个人意愿,主动承担起了赡养叔叔的责任,法律对此也未作出任何禁止性的规定。
依据现行相关法律之规定,成年子女应对其父母承担赡养、援助以及保护等方面的责任与义务。
倘若部分成年子女未能切实履行此项义务,那么那些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或生活条件较为困难的父母,便有权向这些成年子女提出支付赡养费用的要求。
《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七十四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二、变更抚养权仍然不给抚养费怎么办呢
在涉及未成年人抚养费问题上,亲子双方有权进行协商并对抚养费用的调整达成共识。
若经磋商仍未能达成合意时,法定诉讼程序将成为解决问题的必要途径。
抚养未成年子女乃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之一,非直接抚养之人,亦应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抚养费用。
未成年子女同样享有向其父母索取抚养费的合法权益。
若经法院裁决后,抚养方仍然拒绝履行支付义务,则可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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