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机关是鉴定发票真伪的法定机关。
二、识别鉴定真伪发票的方法有哪些?
1.从发票票面的合法性上审查识别。发票监制章是识别发票真伪的重要法定标志。1993年开始,全面统一启用的新版发票的“发票监制章”,其形状为椭圆形,上部刻制“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字样,下部刻制“税务局监制”字样,中间刻制监制税务机关所在地的全称或简称,字体为正楷,印色为大红色,套印在发票联的票头正中央。其次,从发票联底底纹及发票防伪专用纸等方面识别。
2.从发票的外在形式和内容上识别。
是对伪造的识别。伪造发票是指单位和个人仿照真的发票,制作假发票,以假充真的行为。伪造的发票在其内容、标志、试样、规格、纸质、字体、条纹、图案、印色以及油墨成份上均不同于真实发票,在其印制的张数,联次,自轨号码或装订顺序上,容易出现混乱,错位现象。可以采取“核对法”,即用真实的发票为对照依据,从中发现可疑之处。
是对变造发票的识别。变造发票是在真发票上采取刮,擦,挖,补以及化学方法更改或增添发票有关内容的行为。对变造发票的识别,主要查其票面的外在形式以及票面填写的内容是否发生变异。
是对“大头小尾”发票的识别。“大头小尾”发票是指填开发票时,将发票联与存根联分开填写,发票联的填开金额大于存根联的金额。发现这种发票时,首先查验发票存根联有无复写印迹,笔迹是否同出一人,而更有效的方法是将有疑点的发票开出单位的同组发票存根联进行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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