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债务离婚分割应该遵循哪些规则
1.共同承担的债务必须是在夫妻关系之间所发生的债务;
2.出借人向夫妻中的一方行使债权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的债务进行处理。但如果夫妻中有一方能证明该笔债务是个人债务的则由个人承担;
3.夫妻之前关于财产方面没有婚前协议的;
4.债务分配应当由夫妻内部决定,出借人没有和借款人达成任何协议,所以对于夫妻双方决定的债务分配一无所知,在分配协议里双方不能对抗出借人;
5.对于夫妻之前的共同债务,双方都不能躲避债务,要保证出借人的利益;
6.根据民法规定,夫妻关系之前的财产为共有财产,只能由双方之间协定,并且只对双方产生约束力,夫妻共同的债务也是这个道理;
7.第三方可以起诉离婚的夫妻,夫妻二人都将列为被告。
二、哪些离婚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下列离婚债务肯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1.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2.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3.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三、夫妻债务协议书一般要怎么写才能有效
夫妻债务协议书有效书写如下:
1.写明双方的基本身份信息;
2.写明夫妻债务的范围、债务具体数目等;
3.债务怎么偿还,由谁偿还;
4.争议解决条款;
5.双方签字并注明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n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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