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诱发疾病导致死亡,交强险不是全赔,是在责任限额内赔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0000元。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0元。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000元。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元。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
一、交强险撞人最多赔多少
《中国保监会关于调整交强险责任限额的公告》规定了从2008年2月1日零时起实行的责任限额: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万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万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千元人民币。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万1千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千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即交强险赔偿分为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和无则两种情况,有责时交强险赔偿最高额为12.2万元,无责时交强险赔偿最高额为12100元。
二、交强险赔偿比例计算公式
交强险赔偿金额的计算: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一)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二)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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