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讨债务的官司怎么打
时间:2023-07-24 09:02:56 427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要确保债权没有超过诉讼时效:看看借款是什么时候发生的,还款日期是什么时候。法律规定是借款到期之日起三年,如果你在这三年内没有起诉,也没有催款,那就过了诉讼时效了,打官司也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欠条、催款通知等相关证据,写诉状,如果有条件的,可以先调查一下对方的财产状况,查到有价值的财产,可以进行一个保全。然后将诉状和证据直接可以向法院递交,一般是要到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去起诉。如果是民间借贷,根据管辖的相关规定,也可以在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立案处理,立案以后,法院会通知安排开庭,开完庭以后法院会根据相应的证据材料进行合法合理的判决,判决以后如果对方再不履行的可以根据判决书去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追讨债务的诉讼程序

1、选择管辖法院;

2、申请财产保全;

3、申请支付令;

4、申请破产还债;

5、申请法院执行;

6、办理公证债权文书。

7、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六十三条,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

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但对下列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二)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三)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四)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零九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一十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民事诉讼证据规则全文》第八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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