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赡养老人夫妻可以都填吗
按照法律规定,成年子女须承担父母的赡养责任,然而,在婚姻存续期内,配偶无须赡养对方父母,这是社会公德所不容许的。
夫妇二人都有权自行确定是否填写被扶养人资料以接纳税务优待。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本办法所称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赡养老人父母在世可以填奶奶吗
根据我国的个税制度规定,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所涵盖的范围包括了年龄超过60周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过世且自身年龄也达到了60周岁的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父母双方中有任意一位仍然健在的话,通常情况下并无法满足该项扣除的标准要求。
换句话说,如果您的父母中仍有一方尚在人间,一般情况下,您并无权利将自己已故的奶奶视作赡养对象,进而享受相应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优惠。
实际情况可能会因为个体差异而有所不同,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深入研究相关政策法规或者寻求税务专家的专业意见,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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