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前夫抚养费给少了,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起诉。离婚后,当事人认为前夫抚养费给少了,想让对方增加的,可以与对方商量,前夫知道后,愿意增加抚养费的,双方可以重新达成协议,确定抚养费的数额,让前夫按照协议支付增加的抚养费;前夫知道后,不愿意支付更多抚养费的,当事人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让人民法院强制前夫支付增加的抚养费。
离婚了,前夫不给小孩的抚养费怎么办
对方不给子女抚养费的,可向一审法院反映,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前夫仍然不听劝告,不接受教育,拒不执行判决,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一审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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