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办理住院手续后,服从床位安排,患者不得擅自离院或外宿。医患双方之间系医疗服务合同关系,而非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医方制定的离院请假制度,没有法律依据。医方如发现患者擅自离院,建议立即联系患者及其家属,告知患者立即返院以及不回院的风险,包括病情发生变化、加重或人身安全等风险,并做好记录,同时调取并固定病区监控,确定患者是否离院以及去向和离院时间。若对住院患者疏于管理,甚至没有任何管理,在患者擅自离院后,医务人员没有发现或者是发现后熟视无睹,没有采取任何措施,导致患者发生意外的,认定医护人员对患者的管理存在严重失职。
律师补充:
患者入院待病情平稳后,医护共同进行入院宣教,着重强调医生对患者的宣教,患者更倾向于接受医生的告知。医生严格把握患者能否外出尺度,原则上不允许所有住院患者外出,若患者执意离院,应告知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将由患者自己承担,双方签署外出知情同意书后,方可离开。医护人员应在病历中详细记录患者离院时间、事由、去向、何时返回,做好交接班工作。护士要根据护理级别巡视病房,并做好护理记录。如果患者没有告知护士擅自外出,在巡视时可以及时发现,并记录在案。
杜绝住院患者擅自离院,这并不是一道无解题。医护人员的宣教、监管、耐心、关爱都缺一不可。相信在大家共同努力下,能为患者创造更人性化、安全、舒适的治疗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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