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死亡后,该企业并不必然解散。根据法律规定,只有在投资人死亡后,其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的,该企业才应该解散。投资人决定解散;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有以上情形的应当解散。
投资人有什么风险
1、投资人的风险有,投资的资产未能带来收益的风险;与其他投资人或者投资对象产生纠纷的风险;投资的资产未能收回,甚至承担赔偿责任的风险;以及投资行为无效的风险等。
2、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四条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第二十六条个人独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一)投资人决定解散;(二)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三)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条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对本企业的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其有关权利可以依法进行转让或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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