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自然灭失的标准
时间:2023-06-20 16:56:19 398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

一、买卖宅基地是否合法

买卖宅基地是不合法的。因为个人不拥有宅基地的所有权,一般只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如果是转让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并附买卖条件,受让人也能够获得宅基地的使用权。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二、农村宅基地申请条件有哪些?

申请农村宅基地一般需满足的条件如下:

1、属于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者为外来人口落户;

2、未分到宅基地或者已有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而消灭;

3、因子女结婚等原因分户而缺少宅基地。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三、上海宅基地申请需要什么条件

申请条件主要有: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农村村民不准使用或申请宅基地的情况,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年龄未满十八周岁的;原有宅基地的面积已经达到规定标准或者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出卖或者出租村内住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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