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撤销案件派出所不给撤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调解成功派出所怎么撤销案件
具体要看实际情况而定。只要被害人自愿和解时,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和解,但涉嫌故意伤害罪的,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1、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2、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在侦查过程中,需要撤销案件的,办案部门应当制作撤销案件报告,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撤销案件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一)原来立案的根据和来源;
(二)案件侦查的结果;
(三)撤销案件的理由和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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