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的政策,纳税人可以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每个子女每年定额扣除1.2万元,继续教育每年定额扣除3600元或4800元,大病医疗超过1.5万元的部分每年限额6万元据实扣除,首套房贷款利息每年按1.2万元标准定额扣除,住房租金根据不同城市标准定,最高每月定额扣除1200元,赡养老人每月按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六项指的是哪些内容。根据题目描述,它们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
子女教育方面,每个子女每年定额扣除1.2万元;继续教育方面,每年定额扣除3600元或4800元;大病医疗方面,超过1.5万元的部分每年限额6万元据实扣除;首套房贷款利息方面,每年按1.2万元标准定额扣除;住房租金方面,根据不同城市标准定,最高每月定额扣除1200元;赡养老人方面,每月按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继续教育个税如何扣除?
个人所得税的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是纳税人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减轻个人所得税负担的重要举措。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标准和范围已经日益完善。
纳税人应按照下列规定,在当年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扣除其继续教育支出:
1.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的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支出,每月定额扣除不超过400元的标准;
2.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每月定额扣除不超过3000元的标准;
3.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参加继续教育支出,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选择在当年扣除或者在以后年度扣除。
需要注意的是,纳税人应按照年度汇算清缴的规定,在汇算清缴时扣除其继续教育支出。同时,纳税人应保存相关扣除凭证,以方便后续的汇算清缴工作。
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是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纳税人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减轻个人所得税负担具有积极意义。纳税人应了解相关扣除标准和范围,并在当年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按照规定扣除。
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是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纳税人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减轻个人所得税负担具有积极意义。纳税人应了解相关扣除标准和范围,并在当年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按照规定扣除。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第五条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第八条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第十一条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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