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责任事故情节严重认定标准
1.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2.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
3.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
4.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
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二、医疗事故责任追究的方法有哪些
医疗事故责任追究的方法有:
1.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医患双方共同协商达成的解决方案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当然,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只具有合同上的法律效力。
2.通过第三方进行调解解决。在实践中一般由卫生行政部门主持进行调解,具体医调委组织调解工作。卫生行政部门在纠纷解决中,不做独立的意思表示,只起到促成当事人形成一致意思表示的目的。调解协议和协商协议一样,具有合同效力。
3.通过民事诉讼进行解决。医患双方都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解决彼此之间的纠纷。人民法院所做出的判决和调解,都属于国家公权力对民事活动的干预,具有强制性、终局性和权威性。
三、医疗事故的赔偿费用包括哪些
医疗事故的赔偿费用包括以下这些:
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
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
4.陪护费。
5.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6.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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