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期间主要有:
1、在案件侦查过程中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2、在案件审查起诉的阶段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3、在案件诉讼阶段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即在法院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提起诉讼。
总之因犯罪嫌疑人所造成的直接物质损失,受害人有权在刑事诉讼中提起诉讼。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什么时候请律师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从实体上说,这种赔偿是由犯罪行为所引起的;从程序上说,它是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需要满足一定的时间限制。依据法律规定,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之前提起,在那个时候受害人就可以请律师了。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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