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购置房产所需具备的暂住证条件根据购房者个体状况的差异而有所分别。
一旦购房者成功取得并维持至少三年的上海市暂住证且符合其他固有规定,便被赋予采购一套住房的权利。
然而,若想购得首套房产,购房者需要在五年内持续缴纳社会保障金或者个人所得税。
倘若购房者已经成功迁居至上海,那么在其仍然单身时即可立即获得购房资格。
特别是位于临港新城的特殊区域,其对于社保或者个税方面的需求可能存在些许独立性。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本市贯彻实施意见的通知》第七条
(一)自本意见发布之日起,暂定在本市已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二)对在本市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能提供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违反规定购房的,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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