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程序处理交通事故认定书签字后可以修改。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审查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责任划分不公正、或者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的,应当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
一、公安机关审查交通事故责任的处理是什么
公安机关审查交通事故责任的处理具体如下:
1、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不清楚,证据不充分,责任划分不公平,或者调查认定违反法定程序的,应当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
2、经审查,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调查程序合法的,应当作出维护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审查结论。
二、交通事故的复议申请书是怎么写的?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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