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规定持刀威胁人怎么判刑?
拿刀威胁他人涉嫌寻衅滋事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节恶劣”:
1、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的;
2、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3、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的;
4、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的;
5、随意殴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6、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7、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
二、除了用刀威胁他人之外寻衅滋事犯罪行为表现还有哪些?
(1)结伙斗殴的;
(2)追逐、拦截他人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4)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罚款基准: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较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1)结伙斗殴中,起主要作用的;
(2)多次寻衅滋事,或者因寻衅滋事被公安机关治安管理处罚过;
(3)追逐、拦截他人过程中,有暴力、侮辱行为的;
(4)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行为过程中,有暴力、侮辱行为的;
(5)其他寻衅滋事行为过程中有暴力、侮辱行为的。
造成一定社会影响或其他危害后果的,适用情节较重处罚。
罚款基准: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三、持刀威胁殴打他人如何处罚
对于持刀威胁,殴打他人,这种情况可以分为两部分来看,第一部分是对进行持刀威胁的这样一个情节,第二部分是持刀殴打他人这样一个情节。这两种情节在刑法上对应不同的罪名,所以要看是触犯了一个还是触犯了两个。
第一,如果持刀对他人进行威胁的话,可能触犯刑法当中的寻衅滋事罪。
1、需要注意的是,这里虽然对他人进行威胁恐吓,但是刑法当中并没有一个罪名叫做威胁恐吓罪,但是有一个罪名叫做寻衅滋事罪,这样的情节和持刀威胁的情节是相吻合的,但是主要意思不是随意殴打或者是骚扰他人,而是肆意挑衅。在公共场所闹事的这种行为,由于他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所以在刑法当中单独定上了一个罪名。
2、需要注意的是,寻衅滋事罪的主观条件必须是故意想破坏社会秩序,或者是社会公众通过寻衅滋事的方法来对他人进行恐吓,以满足自己扭曲的心态,如果是已经受到了外来的侵害,而拿刀对外来侵害进行自保的话,这种行为属于正当防卫,而不属于所谓的寻衅滋事,因为两者不管是从主观要件还是从客体上面来讲都是完全不同的。
3、同时在客观方面需要注意的是,寻衅滋事罪所威胁的客体必须是社会的不特定公众或者是整个社会秩序,而不能仅仅是自己主观上想要殴打的特定人,否则的话需要定下一个罪名,也就是故意伤害罪。
第二,如果持刀对于他人殴打的话,情节严重的时候可以被判处为故意伤害罪。
1、在这种情况之下,重点在持有器械殴打他人,在我国故意伤害罪的规定当中,如果是故意将他人伤害致重伤的话,那么是可以被判处这个罪名的,尤其是持有国家不让持有的管制性刀具或者是其他武器的话,那么这个情节会加重。
2、所以如果当时的情况是故意对特定的某一个人持刀威胁,威胁不成进行殴打,而导致被殴打人重伤的话,那么此刻就可以定为故意伤害罪。当然如果在上文的寻衅滋事罪当中也造成了人重伤的话,可以转定为故意伤害罪,按照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和立案标准来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一节 扰乱公共秩序罪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n(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n(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n(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n(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n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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