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在国外起诉离婚的,女方可以到户籍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离婚诉讼的,原告要向被告户籍地的人民法院起诉,户籍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要到经常居住地起诉。所以女方起诉离婚,一般不可以到自己的户籍地法院起诉离婚。但是如果男方下落不明、被监禁的或不在国内居住,通常可以到女方的户籍地法院起诉离婚。
怎么起诉离婚?
1、原告起诉时需要准备双方的结婚证、未成年子女出生证明、以及需要分割的财产凭证。2、原告要准备离婚起诉状,到具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立案。3、法院登记立案后会安排时间开庭。4、开庭时需双方参加庭审,法院根据开庭审理,查明的事实后作出是否准予离婚的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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