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票逾期起诉的失效时间是:
1.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持票人,自出票日起二年不行使的,票据权利消灭。
2.支票持票人,自出票日起六个月不行使的,票据权利消灭。
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是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六个月,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是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三个月。
丧失对出票人及承兑人的票据权利,并不代表丧失民事权利,持票人仍可以在民事权利诉讼时效内主张票据的利益返还请求权。
诉讼时效是权利人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解决争议,保护其权益而提起诉讼的法定期限。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权利人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提出请求的,法院可强制义务人履行其义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法院不再保护权利人的请求权。
商票逾期多久可以起诉
商票逾期一两天就可以起诉。商票逾期的原因往往是因为分商承经多次背书后,无法联系到持有人,导致无法按时兑付,此时及时的联系企业就可以及时的兑付,如果是因为企业没有钱,可以联系出票单位,沟通付款预期,商讨解决方案,若是协商不成功,可以起诉解决。
一、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商票逾期的处理如下:
1、联系出票单位,沟通付款预期;
2、转移风险,售罄商业客票;
3、追赶前手;
4、非诉讼催款等如部分商票逾期,主动与出票单位沟通协商解决。
总而言之,一般我国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都属于定日付款汇票,同时也会在汇票上明确记载特定的年月日为到期日的汇票时间。当持票人在商票到期之后按照规定操作提示付款,而承兑人拒付了,持票人是可以向所有前手发起追索、诉讼的。但是票据追索诉讼是有时效性的,所以在遇到这种到期拒付的情况,持票人还是得把控好时间去发起票据追诉。
《票据法》第十七条
票据权利在下列期限内不行使而消灭:
(一)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二年。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二年;
(二)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六个月;
(三)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六个月;
(四)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三个月。
票据的出票日、到期日由票据当事人依法确定。
第十八条
持票人因超过票据权利时效或者因票据记载事项欠缺而丧失票据权利的,仍享有民事权利,可以请求出票人或者承兑人返还其与未支付的票据金额相当的利益。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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