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二条,贿赂罪是指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和严重情节的行为。《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职能管辖刑事案件的调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检察院在诉讼活动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人民法院直接受理自诉案件。
介绍贿赂罪立案标准
《立案标准》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介绍个人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介绍单位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2、介绍贿赂数额不满上述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为使行贿人莸取非法利益而介绍贿赂的;
(2)三次以上或者三人以上介绍贿赂的;
(3)向党政领导、司法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介绍贿赂的;
(4)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大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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