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撤回后如何处理庭审档案
人民法院诉讼档案保管期限规定
诉讼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性、长期性和短期性。根据人民法院诉讼档案的特点,法院审判活动形成的需要长期使用的诉讼档案,应当归类为永久保管。所有需要检查和使用相当长时间的诉讼档案都被归类为60年长期保管。所有需要在较短时间内检查和使用的诉讼文件都被归类为30年的短期保管,以确定特定文件的存储期限,参见保管期限表(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短期保管:
1公益物一般债务、销售、合同、赔偿、返还纠纷案件
2。一般家庭纠纷案例(包括简单的财产分析和继承)
3。一般离婚案件
4。已完成赡养费、子女抚养费和生活费的案件
5。房屋租金拖欠、转让、强行占用公房、修缮纠纷案件
6。涉及选民名单的案件7。调解、撤回、终止、移交其他单位处理的案件
8。其他需要短期保管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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