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人民法院应当先行调解,调剂无效且确认双方感情破裂的,应当准予离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实施家庭暴力等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方不离婚另一方要离婚怎么办
一方不离婚另一方要离婚的可以到法院起诉通过诉讼方式离婚。坚持离婚的一方可持诉状、结婚证、本人身份证、未成年孩子的户口或者出生医学证明,以及其他诸如可以证明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房产证、车辆登记证书等证据起诉到居住地法院要求法院判决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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