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等级的鉴定不是注销驾驶证的依据。如果残疾影响机动车的驾驶的,就应该去注销驾驶证或者申请残疾人专用驾照。如果不影响的,就可以不用注销继续使用驾驶证。
残疾几级不注销驾驶证的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二条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二)身体条件:
5、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但手指末节残缺或者左手有三指健全,且双手手掌完整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6、下肢:双下肢健全且运动功能正常,不等长度不得大于5厘米。但左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的,可以申请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7、躯干、颈部:无运动功能障碍等。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21修订)》:第二章 机动车驾驶证申请 第一节 机动车驾驶证 第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证记载和签注以下内容:\n(一)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籍、住址、身份证明号码(机动车驾驶证号码)、照片;\n(二)车辆管理所签注内容:初次领证日期、准驾车型代号、有效期限、核发机关印章、档案编号、准予驾驶机动车听力辅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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