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福州农村困难家庭住房救助在哪办理
农村家庭住房救助可以到当地村委提出申请,由县级民政部门联合住建部门审核审批住房救助资金。
二、福州农村困难家庭住房救助办理材料
1.《农村困难家庭住房救助申请表》;
2.户籍证明材料;
3.低保或社会救助证;
4.危旧房照片证明材料。
三、福州农村困难家庭住房救助法律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三十七条:国家对符合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给予住房救助。
第三十八条:住房救助通过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农村危房改造等方式实施。
第四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家规定通过财政投入、用地供应等措施为实施住房救助提供保障。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农村困难家庭住房救助办法》([2014]70号)
第四条:救助方式。(一)在就地改造型村庄,根据救助对象住房实际状况、村镇建设规划以及救助对象的意愿,采取原样修缮或就地翻建等方式实施救助。(二)对已发布拆迁公告及列入近期拆迁计划未满一年的村庄,原则上采取租金救助方式进行救助;对于列入近期拆迁计划已满一年尚未拆迁及列入中远期拆迁计划的村庄,只补助原样修缮;只进行危房修缮不足以解决困难的,采取政府补助租金的方式由救助对象租用本村(居)安全的闲置房;本人愿意的,也可申请安置房提前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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