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人身险是也是存在一定的风险的,在购买人身险时我们要考虑清楚是不是要买,买什么保险,如何规避风险。
1、人身保险是用来解决风险的,如意外风险、长寿风险(养老问题)、健康风险(医疗费用)。
2、购买保险后,退保会产生损失,特别是前几年,损失更大,可认为是退保风险。
3、投资风险:如果是分红险、万能险、变额年金、投连险,客户要承担一定的投资风险,前述4着投资风险依次递增。
4、流动性风险:保险产品的资金流动性很差,不像储蓄,随时可以提取。
5、营销员欺诈风险,诱骗你购买不需要的保险产品,这跟保险产品本身没关系,是人品问题,各行各业都存在。
《保险法》
第十二条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人身保险银邮代理业务风险原因
从现在的情况看,各家银行也需要通过中间业务来获取利润,这个利润要比存贷款业务更大,银保销售已经成为一个非常新颖的被大家认可的渠道。但即便如此,保险公司与银行相比仍然不占优势,因为保险公司之间的竞争太激烈。除了有些时候是保险公司与银行总部合作,实行全国统一之外,更多情况下还是在一个地区,当地银行机构与多家保险公司的合作。另外,如果签的是排他性协议,手续费会更高一些。
要改变这种状况,就应该从监管部门、各保险公司、代理人这一整个的链条上进行改变。对于代理人的考核,不能单纯从保费多少的角度,更应该从诚信度、服务质量等方面来衡量,通过各种机制来激励代理人。现在有很多代理人都在不惜一切代价多拉保费,甚至出现误导的情况。包括银行代理人,你去存款,他会跟你讲,保险比存款好等等,这实际上就是一种误导。王国军说。
在他看来,对保险公司的考核,也不应该以保费为惟一的标准。而是应该以其在市场中的形象、在社会上的风险管理水平、服务状况、信用评级等综合的评价指标来评价保险公司。
只有这种制度改变了,上述情况才会有所改观。同时,保险公司在治理结构上通过董事会、监事会、股东是不是起到了作用,产权有没有明晰都是很关键的因素。对现在保险公司的管理层而言,应该建立一种制度,就是不能只为获得眼前的利益而去牺牲长远的利益。这个眼前的利益就是保费。一切也都应该以保护消费者的利益为根本。王国军说。
邮政渠道遍及城乡——
邮保将步银保后尘?
记者通过国内一家大银行的工作人员了解到,从2008年1月到现在,保险产品的销售规模比去年同期增长了30%至40%,他分析认为,这一变化说明银行保险产品的销售与股市的状况存在一定的负相关。据他透露,目前有3家保险公司在跟他们合作,但手续费都是一样的。
当记者问到是否银行现在很重视保险产品的销售时,这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保险销售作为银行的中间业务,其带来的收益只是占到了银行中间业务收益的一小部分,也有一些时候,银行并不直接参与,而是由保险公司派人进驻银行进行销售。
对于邮政渠道也是一样,目前各家保险公司都很看好,因为邮政的覆盖面很宽,不管城市还是乡村,有邮政储蓄所的地方就可以卖保险。而邮政系统本身也希望通过银行和保险代理业务来赚取利润,以弥补其他方面业务的亏损。
据记者了解,今年年初,国内各家保险公司银保保费收入同比都有较大幅度增长,有的保险公司甚至翻了6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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