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建住房材料:
1、购商品房:
(1)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2份;
(2)首付款凭证、银行交款单(或刷卡凭条)原件及复印件2份。
2、购二手房:
(1)存量房买卖合同原件和复印件2份;
(2)滁州市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凭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滁州市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协议原件及复印件2份;
(4)卖房人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
(5)买房人原房地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自建住房:
(1)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2)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承建合同原件及复印件2份。
注意事项:
1、借款人及配偶(或共同申请人)必须到中心经办人当面在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上签名;共同借款人只能是配偶或者产权共有人之一。
2、所有材料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3、所有贷款相关材料一律用A4纸复印;
4、各种贷款表格用水笔或钢笔书写。
全文37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