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受害者的故意损害行为行为人是否有责任
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所谓受害人故意,指受害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自己的后果,而希望或者放任此种结果发生。受害人故意作为免责事由,可以免除行为人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条
【受害人故意】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二、故意损害他人财产罪价值2万以上怎样判刑
没有故意损害他人财产罪,而是故意毁坏财物罪。毁坏价值2万以上如下判刑: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2万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了:
1.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犯罪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4.客观方面存在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条 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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