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双方约定的违约金法律支持吗
违约金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预先约定的当一方不履行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由违约的一方支付给对方的一定金额的货币。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对违约金的适用和具体比例进行约定,当事人认为违约金过高或者过低的可以请求法院进行调整。
二、合同违约金如何开票
对合同违约金进行开票如下:
1.一般情况下,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而产生的违约金,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提供服务性业务而产生的违约金,应开具服务业发票;
3.因资金交易而产生的违约金,应开具服务业发票,按金融保险业计征税费。
三、合同违约金支付流程
合同违约金支付流程如下:
1.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进行;
2.由法律直接规定的违约金则需要按照规定方式支付;
3.如果合同中没有规定违约金的条款,法律也未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数额的,违约造成了对方的损失,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赔偿金。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n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n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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