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算程序: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有财产担保的债权;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职工债权(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纳入社会统筹账户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无财产担保的普通债权。
申请公司强制清算后如何申请撤回
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公司强制清算申请前,申请人请求撤回其申请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公司因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自愿解散的,人民法院受理强制清算申请后,清算组对股东进行剩余财产分配前,申请人以公司修改章程,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继续存续为由,请求撤回强制清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公司因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或者被人民法院判决强制解散的,人民法院受理强制清算申请后,清算组对股东进行剩余财产分配前,申请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撤回强制清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不予准许。但申请人有证据证明相关行政决定被撤销,或者人民法院作出解散公司判决后当事人又达成公司存续和解协议的除外。
全文48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