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刑法规定,漏罪不一定构成累犯。是否会构成累犯,由漏罪的实施时间和是否存在故意犯罪决定。一般情况下,漏罪通常用于数罪并罚规定。在假释期满后,如果法院发现存在漏罪的情况,那不能再撤销假释,而是要看该漏罪有没有经过追诉时效。如果已经过了追诉时效,那就不再追究刑事责任了。
缓刑执行完毕是否构成累犯
不构成。《刑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在缓刑考验期内只要犯罪分子未发生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这就意味着刑罚没有执行,自然不符合累犯制度所规定的原判“刑罚执行完毕”之要求。所以,缓刑考验期满后不构成累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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