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挂名股东实际上是公司的股东。一旦需要承担责任,该挂名股东就无法回避。名义股东与隐名股东之间的协议对双方都有效,但一般不对抗其他外部人,一旦名义股东承担责任,就可以找到隐名股东进行追偿。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一般公司出现债务问题,公司法人要进行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挂名股东的特征
1、挂名股东在形式上具备了作为公司股东的所有要件,不仅在公司章程中、在公司的工商登记材料中,而且在公司股东名册中均反映为股东;
2、挂名股东名下资金属实际出资人所有,它既没有实际出资,也没有以欺诈或欺骗手段出资;3、挂名股东名下的资金是实际出资人为规避法律而投入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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