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先补办,当事人可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办。再婚夫妇需携带下列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登记结婚:1。双方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2、本人无配偶,与对方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字声明;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可当场拍照);4、离婚者需提供离婚证、离婚证或法院离婚判决。
离婚后房产证除名怎么办理
房产证上减去名字的事情类似于房子的份额转让,也就是把原来归属于这个名字的房屋产权的一部分转移给了房产证上另外的仍然存在的人头上面,所以办理房产证减名字的流程与正常的房屋买卖和交易的过程是非常相似的,所需要的费用最多的就是与购买房屋时一样所需要缴纳的契税。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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