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寿保险合同中主要的除外责任条款有以下几条:
(1)因战争、军事行动、叛乱、罢工、暴动和核辐射等所致的伤残或死亡;
(2)因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故意行为造成的伤残或死亡;
(3)因被保险人的吸毒、酗酒、聚众斗殴及犯罪行为造成的伤残或死亡;
(4)投保人、被保险人对投保时的告知事项有隐瞒或欺骗行为;
(5)爱滋病、性病、先天性疾病或遗传性疾病;
(6)于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二年内自杀或自残。
由于人寿保险的种类繁多,各家保险公司的险种也各有特色,除了以上几条,有些保险公司的保险条款中可能会有一些特殊的除外责任是不予承保的。所以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投保时,一定要仔细了解该除外责任条款的特殊性,作到心中有数。
全文30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