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了解陕西省遗属补助标准的方法
被供养人符合条件,可到保险事业处审核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保险处审核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程序是:单位需持供养人的档案、户口本、死亡证明、火化证并填写《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审核表》和《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审核花名册》。
如果供养人是离休人员,被供养人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由保险处直接发放;如果供养人在退休或在职期间死亡,被供养人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由供养人所在单位发放。
二、遗属补助死亡后还可以领取多长时间
享受遗属补助的人已经死亡,那么遗属补助金还可以领六个月,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遗属补助金是指在家庭成员死亡后,由其雇主或社会保险机构向其合法继承人提供的一定金额的经济援助。遗属补助金的领取时间是有限制的,通常是在被保险人死亡后的一定期限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如果被保险人是劳动者,其合法继承人可以在被保险人死亡后的两年内领取遗属补助金。别的的话哦,不同地区通常还有不同的规定,比如一些地方性的社会保险条例通常对遗属补助金的领取时间做出了具体规定。
所以,在具体情况下,您需要查阅当地的法律法规或咨询相关部门以获取准确的信息。
三、陕西省遗属补助的项目是什么
1.丧葬费:1995年10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期间,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后发放丧葬费标准为1500元,由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支付。2008年9月1日起,厅级及以上人员(含经批准享受厅级待遇的离休人员)为4000元,其他人员为3500元。丧葬费包干使用,节约部分归亲属所有,超支部分亲属自理。
2.遗属生活困难补助:2000年1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期间,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后,符合供养条件的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30元。2008年9月1日起调整为:农业人口遗属每人每月230元,非农业人口遗属每人每月28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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