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临破产困境之时,倘若债务人不幸离世,则其所遗留之债务是否须要予以偿还,往往会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与制约。
若逝者尚有余财供后人继承,那么作为继承人,他们理应在其所得遗产的框架内,承担起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以及债务的责任。
然而,若继承人选择放弃继承权,那么对于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及债务,他们便无需负有偿还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