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犯罪嫌疑人在判刑后与近亲属探视的相关规定和流程。判处刑罚后一个月可以探视一次,需要在星期一至星期五的上班时间进行申请会见,国家节假日期间不接受会见。会见需要带上身份证件和户口本等证明身份的文件,并需向公安机关进行申请,公安机关会进行安排探视。
判刑后一个月可以探视一次。判处刑罚后近亲属一般可以一个月会见一次,需要在星期一至星期五的上班时间进行申请会见,在国家节假日期间是不接受会见的。
一、去探监需要的材料有:
1、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兵证等;
2、当地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相关证明。
二、犯罪到判刑的流程为:
1、立案。有侦查权的机关接到报案、控告或者举报等经过初查予以立案;
2、侦查。由侦查机关搜集有罪和无罪证据以及定罪量刑证据;
3、审查起诉;
4、侦查机关在法定期限内将案件整体移送到公诉机关;
5、审判。
总的来说,犯罪嫌疑人通过相关部门的调查、审判等确认对其判刑,而在判处刑罚后近亲属一般可以一个月会见一次,需要在星期一至星期五的上班时间进行申请会见,在国家节假日期间是不接受会见的。会见要带上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等证明身份的文件,向公安机关进行申请,公安机关会进行安排探视。需要带物品进去的,公安机关会对物品进去检查。
拘役后可以探视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的规定,拘役判决生效后,在押人中的家属即可到看守所探望。但亲友探视需要遵守看守所的规定,按照流程进行探视,在实践中,亲友探视的通常需要注意以下情况:
1、根据刑法规定,判据拘役的,罪犯每个月是可以回家一至两天探亲的,但现实执行情况堪忧,几乎没有看守所、拘役所等或执行这个规定。其后果,就是亲友不得不到看守所进行探视。
2、亲友可以在什么时候探视,各地的看守所的探视规定不同,有的看守所是在法院判决生效后,即可探视,有的看守所是在收到法院送达的《执行通知书》后,才可探视。所以可提前电话和看守所联系,问清楚再去探视,免得白跑一趟。
3、根据监狱法等相关规定,只有罪犯的亲属和监护人才能行使探监权。但现在大部分监狱看守所,也都允许朋友进行探视。
4、探视是有探视日的,不同的看守所,规定的探视日是不同的,有的看守所是每周设定一个探视日,除了该日可探视外,其余时间均不可探视,有的是每周设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探视日。但现在的做法一般是,除法定的节假日外,其余的时间都可以探监。
5、需要注意的是,法院判决生效,是指一审宣判后的10天内,当事人没有提起上诉,检察机关也没有抗诉,法院判决书生效。若是二审判决的,判决书一经作出,即为生效。
6、探视在押人员时,要带身份证(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兵证等),或证明与在押人员关系的户口本。没有身份证件的,是不允许进行探视的。
《监狱法》第四十八条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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