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山公积金贷款上限最高50万。
中山公积金贷款额度从35万元降到30万元,两名共同申请人贷款额度为50万元;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10%;公积金贷款仅限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内或套内面积120平方米以内的普通住房。
二、公积金贷款年限
贷款期限30年
房龄+贷款年限的最大值30年
借款人年龄+贷款年限最大值65年
三、公积金贷款利率: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的规定,目前实际执行利率为:贷款期限在5年(含)以下的年利率为4.00%,贷款期限在5年以上的年利率为4.50%。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的(含1年),采用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法,1年以上的,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或等额本金还款法两种方式。
公积金贷款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其中四个条件计算出的最小值就是贷款人最高可贷金额。计算公式为:[(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使用配偶额度的:[(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1)每一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每次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现定为40万元,两名或以上缴存人共同申请购买单套住房最高可申请80万元。
(2)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仅限于购买套型建筑面积144平方米或套内面积120平方米(含)以下的普通自住房。
(3)别墅、联排别墅、单家独户式住宅不接受公积金住房贷款申请;现房(已取得房地产权证的房产)楼龄超过30年的不接受公积金住房贷款申请,如果是混合结构的楼龄超过20年的不接受公积金住房贷款申请。
(4)月还本息额度不超过申请人收入的50%。
(5)中山市高层次人才或新三百计划培育的骨干企业中,属于中委[2010]7号文列入《中山市培养引进人才紧缺适用人才导向目录》,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获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具有特殊技能、在我市工作满1年(以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时间为准)且表现优秀的人员,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具的《中山市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证》或《中山市紧缺适用人才证明》,申请首套住房贷款时,最高可上浮20%的贷款额度。
(6)最高贷款度、首付比例及贷款年限由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制定,并随国家政策调整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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