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增加买房时的经济负担
父母处分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必须是基于子女利益。如果明显不利于子女财产利益,这样的行为将不被法律所认可。若是以子女名义买房,用子女名下的房产与银行签订借款担保合同,此行为对子女财产的处分显然不利于子女财产利益,很难从银行获得按揭贷款。也就是说,将房产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房产将不能贷款,必须一次性付清全部房款。
二、加剧父母离婚时的纠纷
夫妻离婚时,房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重要部分,由于购房时将房产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法律上不属于夫妻任何一方的财产,那么离婚时谁取得孩子的抚养权,谁就可以实际占有并使用该房产。这将导致夫妻在离婚时为了房屋而不是真正为了未成年子女的利益而去争夺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
三、父母不能随便出售孩子名下房产
父母可以替孩子买房子,但不能随便卖孩子名下的房子。按照正常程序,孩子名下房子只有在孩子年满18周岁后,经其同意才能被出售。
如果必须要出售,则首先取得所有监护人的签名文件,确认其监护人资格,然后签署保证书:出售孩子房产是为了孩子的利益,比如孩子罹患重大疾病等特殊情况。父母如果想卖孩子名下房产套现也是不被允许的。
四、父母无法收回房屋
由于父母出资购房,将房产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视为对未成年子女的赠予,未成年子女是房屋的合法所有权人。如果未成年子女成年后不尽赡养义务,虽然父母出资购房,但也无权要求收回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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