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过失,具体分情况。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滥用职权的行为会发生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从司法实践来看,对危害结果持间接故意的情况比较多见。至于行为人是为了自己的利益滥用职权,还是为了他人利益滥用职权,则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滥用职权罪如何辩护
进行滥用职权罪的辩护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去考虑:
1、行为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是否符合刑法分则关于滥用职权罪的构成要件;
2、行为人的行为是否属于情节特别严重以及徇私舞弊加重情形;
3、行为人是否存在法定或酌定免除和从轻情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不按或违反法律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侵吞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遭受重大财产损失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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