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制执行名下无财产多长时间执行终结
强制执行名下无财产不会执行终结,而是中止执,在6个月内中止执行。
1.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法院可以下发裁定中止执行通知。
2.在被执行人名下没有财产的情况下,法院可能会暂时终止执行,待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后或随时恢复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二、强制执行名下无财产可以撤回申请吗
强制执行名下无财产可以撤回申请。
如果申请人向法院申请撤回强制执行措施的,法院可以裁定终结执行,所以强制措施是可以撤回的,执行申请人需要写一份撤回执行申请书,然后递交到人民法院,执行局就会根据申请人的意见,然后终止强制执行程序。
三、强制执行名下无财产执行是犯罪吗
强制执行名下无财产执行不是犯罪,如果行为人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则构成犯罪。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2017修正):第六章 执 行 第六十三条 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注:经北大法宝编辑团队核实,本条引用的《民事诉讼法》(2017修正)“第二百一十三条第二款”应为“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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