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始结账前应在本会计期间最后一笔业务下划一单线,从摘要栏划至余额栏分位为止。应在结账线下摘要栏内填写“本月合计”、“本季合计”、“本年累计”,从日期栏划一条通栏线,以示结账结束和将上下两个不同的会计期间分隔开。月结线划通栏单线;年结线划通栏双线,以示封账。结账线一般划红线。年末如有余额,在年结线下摘要栏内填写“结转下年”,发生额、余额均不填写;如无余额,空置不填。
(2)全月只发生一笔业务的账户,不结计本月合计数,只要在这一笔业务下划一条通栏单线,以示与下月业务分开。但如果为年结,仍然要划通栏双线;如需要结计本年累计发生额,仍应按结计本年累计的方法,上下划线。
(3)全月最后一笔账都应结计余额并注明借或贷,无余额的应在余额栏内用“0”表示,并在“借或贷”栏填“平”。
(4)实际工作中,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都应结计本月合计、本年累计。
结账时,如果余额出现负数,可以在余额栏用红字登记,但如果余额栏前有余额方向,“借或贷”则应用蓝黑墨水书写,不能使用红色墨水。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按哪些规定开具
1、项目填写齐全,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和金额一致。
2、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填写有误,应另行开具专用发票,并在误填的专用发票上注明“误填作废”四字。如专用发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也应按填写有误办理。
3、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单位发票专用章,不得加盖其他财务印章。根据不同版本的专用发票,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分别加盖在专用发票的左下角或右下角,覆盖“开票单位”一栏。发票专用章使用红色印泥。
4、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必须预先加盖专用发票销货单位栏戳记。不得手工填写“销货单位”栏,用手工填写的,属于未按规定开具专用发票,购货方不得作为扣税凭证。专用发票销货单位栏戳记用蓝色印泥。
5、开具专用发票,必须在“金额”、“税额”栏合计(小写)数前用“¥”符号封顶,在“价税合计(大写)”栏大写合计数前用“”符号封顶。
全文81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