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条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第一百六十九条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第一百七十六条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检察院批捕后怎么做
检察院批捕后做法如下:
1、可以申请取保候审,是否获准取决于犯罪性质、程度和客观条件是否具备取保候审条件;
2、现在要做的就是劝说认罪服法,积极悔过改罪,争取良好的认罪态度。同时,积极赔偿受害人理解,放弃调查。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
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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