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赔偿诉讼书一般包含以下6个方面的内容。具体如下:1、原告和被告的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以及现住址;2、诉讼请求:诉讼费的具体金额、诉讼费的承担方;3、事实与理由;4、结尾问候语;5、起诉方的姓名,以及订立民事赔偿诉讼书的具体日期。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民事赔偿诉讼书。
民事赔偿起诉
第一,原告到法院起诉,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第二,法院立案审查,审查只是形式上的审查,只要符合立案的标准即可,即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事实请求和理由等;第三,法院排期开庭;第四,法院通知当事人到案,开庭进行审理;第五,作出判决并且宣判民事诉讼的判决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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