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结成婚,女方不返还彩礼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法律规定的可以请求返还彩礼的三种情况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后面两种应该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结婚后女方要求退彩礼怎么办
女方收到彩礼反悔的,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彩礼,对方拒不返还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彩礼,又称为“聘礼”,是旧时婚姻缔结程序之一,至今在很多地方仍然保存着婚前给付彩礼的习俗。彩礼作为一种附条件的赠与,其给付以缔结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为前提。女方收到彩礼之后悔婚的,应当将收到的彩礼返还给男方,女方不返还的,男方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要求对方返还彩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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