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起诉时间是多久
1、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后及时提起。
2、如果在一审期间未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要另行提起民事诉讼,不能再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3、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四条、第一百九十八条。
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有哪些
(一)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
(二)因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的物质损失。
(三)实质损失和必然遭受的物质损失。
(四)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
(五)驾驶机动车致人伤亡或者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的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六)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就民事赔偿问题达成调解、和解协议的,赔偿范围、数额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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